摆脱贫困为走向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2020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今年脱贫攻坚要全面收官,原本就有不少硬仗要打,现在还要努力克服疫情的影响,必须再加把劲,狠抓攻坚工作落实”。党中央要求全党全国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做好“加试题”、打好收官战,信心百倍向着脱贫攻坚的最后胜利进军。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历史性地解决了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为走向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
脱贫攻坚精神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强大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脱贫攻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靠的是党的坚强领导,靠的是中华民族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品质,靠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积累的坚实物质基础,靠的是一任接着一任干的坚守执着,靠的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我们组织推进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脱贫攻坚伟大斗争,锻造了“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这是中国共产党性质宗旨、中国人民意志品质、中华民族精神的生动写照,是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的充分彰显。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团结一心,英勇奋斗,坚决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和风险,就一定能够把人民群众中蕴藏着的智慧和力量充分激发出来,向着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懈努力,不断夺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更大的胜利。
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要健全防止返贫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在过渡期内坚决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真正做到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坚持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等制度,并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不断加以完善。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因此,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
我国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我们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有多篇文章具体研究和部署推动共同富裕。其中指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我们决不能允许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决不能在富的人和穷的人之间出现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充分说明,我国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
(摘自经济日报文章《从摆脱贫困到共同富裕》)